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已对一名中国籍男子采取刑事措施,指其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Hằng Du Mục”品牌经营红枣产品。警方称,该处已完成案卷,作出刑事立案决定、起诉被告决定及逮捕令。

被起诉者为SUN YUPENG(中文名孙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警方依据《刑法》第226条第2款,就“侵犯工业产权”行为对其展开调查,并对其采取逮捕羁押措施。

调查材料显示,孙鹏是阮氏泰姮的前夫,后者在社交媒体上使用“Hằng Du Mục”这一昵称。“Hằng Du Mục”商标已由知识产权局核发注册证给Hằng Du Mục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公好,阮公好后将商标交由亲生女儿阮氏泰姮通过TikTok应用经营、销售。

自2022年起,孙鹏与前妻进口并经营红枣。警方称,孙鹏在经营过程中清楚知道该商标属于阮公好,自己无权转让、让与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商标。

警方指,孙鹏与阮氏泰姮离婚后,利用该品牌已为消费者广泛知晓的声誉和识别度,成立由其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获商标权利人阮公好同意的情况下,单独经营带有“Hằng Du Mục”品牌的红枣产品。

目前,孙鹏已被起诉并羁押候审,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通报未说明涉案商品的具体数量、金额或查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