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对一名中国籍男子采取刑事措施。据侦查机关通报,被告人为SUN YUPENG(音译孙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警方以“侵犯工业产权”罪对其立案侦查并发出逮捕令,适用《刑法》第226条第2款。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Hằng Du Mục”商标由越南知识产权局授予阮功好(Nguyễn Công Hảo),他是恒游牧有限公司(Công ty TNHH Hằng Du Mục)经理。阮功好将该商标交给女儿阮氏泰恒(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TikTok主播“恒游牧”)在TikTok销售活动中使用。自2022年起,孙鹏与当时的妻子阮氏泰恒一起进口和经营红枣产品。

警方认定,孙鹏知晓该商标归阮功好所有,且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第三方在许可范围外生产、使用。但孙鹏与阮氏泰恒离婚后,设立维阳公司(Công ty Dịch Dương)继续经营带有“Hằng Du Mục”商标的红枣产品,未获阮功好同意。警方在位于胡志明市新山坊新山街45号的维阳公司仓库进行检查,查获28,794公斤带有该商标、原产中国的红枣,检查时未能出示发票凭证,估值约15亿越南盾。

根据《刑法》第226条,侵犯工业产权罪在符合特定情节时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非法获利3亿越南盾以上、给商标权人造成5亿越南盾以上损失,或侵权商品价值5亿越南盾以上。警方未在通报中说明本案具体适用哪一情节。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