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近日向各运输企业发文,要求在执行免费公交政策期间提升服务质量,并明确乘客随身行李的携带标准。该中心要求,司机和乘务人员须完整掌握行李规定,以便在服务过程中统一执行。

根据指引,乘客可携带的随身行李重量上限为10公斤,长宽高不超过30×40×60厘米,同时须遵守车内行李占用面积的相关规定。对于尺寸超出常规的行李,只要占位面积不超过规定面积的两倍,乘客仍可携带上车。

连接新山一国际机场的专线公交另有安排:此类线路上的手提行李不受尺寸限制。这一例外适用于机场接驳线路,普通市区线路仍按10公斤及上述尺寸标准执行。

该中心同时要求运输企业绝对不得向乘客收取车票或任何其他费用,包括行李费用;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处理。在身份核验方面,企业应宣传和引导乘客刷卡或扫码,但不得将其作为乘车的强制条件,电子方式仅用于记录出行次数,系统不会扣款。

对外国乘客,乘务人员应引导其刷银行卡记录行程,不要求提供越南身份证件;乘客未能完成核验或身份登记时,运输单位仍须为其乘车提供便利。该中心还要求企业在车辆合适位置张贴越南语和英语指引,并安排备用人员和车辆应对客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