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第二公路管理区已致函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要求对乂安省沿海公路沿线限速标志进行核查并拆除。该机构表示,近期收到不少司机和交通参与者反映,从宜山经济区至会门桥交汇点路段,施工场地标志和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设置过多。

第二公路管理区负责人称,这种情况甚至出现在已经完工、不再施工的路段,例如原琼瑠县境内路段。该机构负责乂安、河静、广治三省及顺化市范围内的公路国家管理事务,因此向项目业主提出上述要求。

按照要求,项目管理委员会须督促相关单位紧急核查并拆除已完工或已停工路段上的限速标志;仍在施工的路段,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设置临时限速标志,且范围限于施工区域,同时补充过渡限速标志,使标志间距符合规定和已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

对于确需限速以保障交通安全的位置,如路口、居民密集区、视线受限区域等,第二公路管理区要求组织检查评估,依据技术标准或道路实际运营条件确定合适速度,并按QCVN 41:2024/BGTVT号国家技术规程以正式标志替换临时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