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管理局第二公路管理区已致函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要求对沿海公路上的限速标志进行核查并拆除。该函件指出,近期收到不少司机和交通参与者反映,从宜山经济区至会门桥交汇点路段的沿海公路上,施工标志和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设置过多,连已完工、不再施工的路段也存在这一情况,其中包括原琼瑠县境内路段。
第二公路管理区表示,这一情况已被部分媒体反映,给沿线驾驶员造成困难。该机构称,此次发函是落实建设部和越南公路管理局的指示,目的是保障通行能力、避免民众和运输企业产生投诉和负面反应,同时防止负面信息在社交网络上扩散,影响管理机构声誉和公共投资效果。
按照要求,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需指导相关单位紧急核查,对已完工或已停工路段按规定拆除限速标志;仅在确有必要时设置临时限速标志,且范围限于施工区域;并补充过渡限速标志,标志间距须符合QCVN 41:2024/BGTVT技术规程和已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
对于确需限速以保障交通安全的位置,如路口、居民密集区、视线受限区域等,函件要求组织检查评估,依据技术标准或道路实际运营条件确定合适限速,并以符合QCVN 41:2024/BGTVT的标志替换临时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