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第二公路管理区已向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发出文件,要求对沿海公路上的限速标志进行核查,并拆除已完工或停工路段上不再需要的限速牌。该管理区副经理阮德勇表示,近期收到多名司机和交通参与者反映,从宜山经济区至会门桥交汇处的沿海公路上,施工标志和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设置过多,甚至出现在已完成、无施工活动的路段。

据建设报10月18日下午现场记录,在49公里处设有最高时速40公里的标志,从49公里至67公里路段内有两段40公里/小时限速(49公里和64+400公里处),另有两段50公里/小时限速。在66+800公里处,标志仍写着“施工中”,但后方已无工程或机械作业。42岁的司机阮功静表示,他常走这条新路,但多处仅限速40公里/小时,“开起来很憋屈”。

第二公路管理区要求项目管理委员会依据QCVN 41:2024/BGTVT第B.27条h、m点的规定,对已完工或停工路段紧急核查并拆除限速标志;对确需限速的施工路段,仅允许在施工范围内设置临时限速标志,并补充过渡限速标志和符合规定的设置距离。对交叉口、居民密集区、视线受限等确需限速的位置,应检查评估并确定符合技术标准或实际运营条件的速度,以正式标志替换临时标志。

乂安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副经理范文平此前解释,项目仍处于完善移交阶段,现场虽无机械施工,但仍有割草、清理工地等作业;未移交的交叉口保留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是为防范交通事故和完善交通安全系统。38至39公里处因承包商调整标柱、加固路肩,仍设40公里/小时限速;海州乡路段则按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设30公里/小时限速。范文平表示,将督促承包商和咨询单位加快进度,力争2026年11月完成移交,届时全线最高时速将提升至8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