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推进国家科学、技术与数字化转型近两年后,国家、科学家与企业三方联动模式的实效仍受关注。越南社会科学院下属越南与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黎春桑博士指出,该模式已取得初步成果,但成效并不均衡,尤其是在把研究成果投入生产经营方面。
黎春桑分析,不少孵化机构仍以培训、提供办公空间和对接合作伙伴为主,在帮助企业完善技术、获取资金和寻找市场方面仍有限。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和高质量农业等领域的项目在部分情况下更易开发产品并进入市场;材料、制造、能源和机器人等技术则往往需要大额投资、较长研究周期和复杂试验。
他认为,困难之一在于研究成果与企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距离:一项技术可能在科学上达标,却未必适合生产条件、投资能力或客户需求。企业参与研究也尚未真正从初期开始,一些高校和研究院所仍偏重发表成果,企业因而可能只在接收成果阶段介入。资金同样是障碍,完善周期长的技术项目风险较高,难以吸引投资;孵化后企业绩效的跟踪评估也未同步开展。
黎春桑建议,把重点从扩大孵化机构网络转向提升中介组织质量,使其超越培训、场地和对接,更深入参与技术完善、对接投资者、寻找客户并支持企业进入供应链。
国民经济大学教授陈寿达从科研与经济增长关系出发指出,传统联动模式中,国家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和安排经费,高校和研究院所开展研究、发布成果并培养人才,企业接收成果加以应用。这种分工便于各方协作,却不能保证研究源于实际需求,也不能保证企业愿意投资把技术开发成产品。
陈寿达说,一个瓶颈是研究供给与需求尚未对接:研究机构可能按专业能力开发技术,企业却需要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或改善质量的具体方案;需求未从一开始明确,成果就难以应用,企业也缺乏投资依据。他还提醒,从研究成果或样品到技术完善并进入市场之间存在资源缺口,这一阶段需要试验、检测、调整、组织生产和寻找客户的经费,但投资周期长、风险高,筹资往往困难。
两位专家提出,应从“联动”转向“共同创建”生态:各方不仅按职能配合,还共同确定问题、投入资源、分担风险并分享合作成果。企业应从一开始提出技术需求、参与确定研究任务、参加试验和评估应用可能;高校和研究院所提供知识、技术和人力;国家负责营造环境、完善政策,并支持具有发展意义但不易吸引私人投资的活动。
在国家层面,研究委托应更紧密地结合企业和地方的具体问题,而非主要支持研究单位按现有能力确定的课题。共同资助、支持企业获取创新方案、发展投资资金以及在受控范围内试验技术等机制,可有助于分担风险。高校和研究院所则应发展专门的技术转移部门,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估值、对接投资者和从研究成果发展企业,并在传统研究成果之外更重视应用和转移成效。
评估合作成效的方式也需改变。陈寿达和黎春桑的意见显示,签署协议数量若未与具体项目、共同投入资源、已转移技术或已进入市场的产品挂钩,不足以反映联动质量;应更重视技术转移收入、由研究形成企业、生产率提升、生产成本下降或服务质量提高等可衡量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