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推進國家科學、技術與數字化轉型近兩年後,國家、科學家與企業三方聯動模式的實效仍受關注。越南社會科學院下屬越南與世界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黎春桑博士指出,該模式已取得初步成果,但成效並不均衡,尤其是在把研究成果投入生產經營方面。
黎春桑分析,不少孵化機構仍以培訓、提供辦公空間和對接合作夥伴為主,在幫助企業完善技術、獲取資金和尋找市場方面仍有限。信息技術、數字經濟和高質量農業等領域的項目在部分情況下更易開發產品並進入市場;材料、製造、能源和機器人等技術則往往需要大額投資、較長研究週期和複雜試驗。
他認為,困難之一在於研究成果與企業實際需求之間存在距離:一項技術可能在科學上達標,卻未必適合生產條件、投資能力或客戶需求。企業參與研究也尚未真正從初期開始,一些高校和研究院所仍偏重發表成果,企業因而可能只在接收成果階段介入。資金同樣是障礙,完善週期長的技術項目風險較高,難以吸引投資;孵化後企業績效的跟蹤評估也未同步開展。
黎春桑建議,把重點從擴大孵化機構網絡轉向提升中介組織質量,使其超越培訓、場地和對接,更深入參與技術完善、對接投資者、尋找客戶並支持企業進入供應鏈。
國民經濟大學教授陳壽達從科研與經濟增長關係出發指出,傳統聯動模式中,國家主要負責制定政策和安排經費,高校和研究院所開展研究、發佈成果並培養人才,企業接收成果加以應用。這種分工便於各方協作,卻不能保證研究源於實際需求,也不能保證企業願意投資把技術開發成產品。
陳壽達說,一個瓶頸是研究供給與需求尚未對接:研究機構可能按專業能力開發技術,企業卻需要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或改善質量的具體方案;需求未從一開始明確,成果就難以應用,企業也缺乏投資依據。他還提醒,從研究成果或樣品到技術完善並進入市場之間存在資源缺口,這一階段需要試驗、檢測、調整、組織生產和尋找客戶的經費,但投資週期長、風險高,籌資往往困難。
兩位專家提出,應從“聯動”轉向“共同創建”生態:各方不僅按職能配合,還共同確定問題、投入資源、分擔風險並分享合作成果。企業應從一開始提出技術需求、參與確定研究任務、參加試驗和評估應用可能;高校和研究院所提供知識、技術和人力;國家負責營造環境、完善政策,並支持具有發展意義但不易吸引私人投資的活動。
在國家層面,研究委託應更緊密地結合企業和地方的具體問題,而非主要支持研究單位按現有能力確定的課題。共同資助、支持企業獲取創新方案、發展投資資金以及在受控範圍內試驗技術等機制,可有助於分擔風險。高校和研究院所則應發展專門的技術轉移部門,支持知識產權保護、技術估值、對接投資者和從研究成果發展企業,並在傳統研究成果之外更重視應用和轉移成效。
評估合作成效的方式也需改變。陳壽達和黎春桑的意見顯示,簽署協議數量若未與具體項目、共同投入資源、已轉移技術或已進入市場的產品掛鉤,不足以反映聯動質量;應更重視技術轉移收入、由研究形成企業、生產率提升、生產成本下降或服務質量提高等可衡量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