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20日通报,已就一个跨省盗狗、宰杀并销往多地的团伙起诉11名嫌疑人,罪名是“盗窃财产”。其中4名在北部多省收购狗肉的商贩于10月18日被起诉并遭逮捕羁押,警方称他们明知狗肉来自盗抢仍持续收购转售。
据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科通报,10月18日被起诉、逮捕并羁押的4人分别是:居住在同奈省的阮龙燕云(1986年生)、居住在海防市的梁氏草(1994年生)、居住在兴安省的丁文盛(1996年生)和居住在宁平省的邓氏寿(1988年生),以及居住在河内的阮氏玉(1985年生)。警方称,草、盛、寿、玉4人是经常从云处购买狗肉再转售的收购点。
交易数据显示,这4人共向云转账超过8.6亿越南盾,对应狗肉估计超过10吨。警方初步认定,这批货物没有发票和来源凭证,没有检疫印章,有疑似电击痕迹,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在调查机关,4人供称知道狗肉来源于盗窃,但仍收购牟利。
案件源于10月初居民反映连续丢失狗只。10月8日,胡志明市刑事警察科会同地方公安检查了阮伯龙(1997年生)位于同奈省隆平坊第14街区的住所。该房屋用铁皮围封,内部设有宰杀、初加工区域。警方在院内停放的汽车中发现21只已死亡狗只,总重304.6公斤,以及疑似自制电击枪的设备;搜查中还查获32只已宰杀狗只,重近420公斤,以及57只已宰杀猫,重逾170公斤,存放在泡沫箱和冰柜中。
初步调查显示,阮清廉驾车载人寻找狗只,阮玉智使用电击设备,阮玉儿负责将狗只收拢上车;盗得的狗只运回龙家分类、初加工和销售。阮文协和阮文果知道财产来源仍参与初加工并协助销售。10月7日晚至8日晨,该团伙被认定盗走21只狗。10月9日,调查机关已以“盗窃财产”罪起诉龙、廉、智、儿、协、果6人。
扩大调查后,警方查明云与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共同商议组织盗狗、盗猫出售。云负责通过社交网络寻找客户、议价、接单和管理钱款;龙组织打包,通过客运车辆寄往各收购点,钱款汇入云管理的账户后再分配给团伙成员。胡志明市公安表示,正继续核实相关盗窃案件,查明全部物证来源并确定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