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20日通報,已就一個跨省盜狗、宰殺並銷往多地的團伙起訴11名嫌疑人,罪名是“盜竊財產”。其中4名在北部多省收購狗肉的商販於10月18日被起訴並遭逮捕羈押,警方稱他們明知狗肉來自盜搶仍持續收購轉售。
據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科通報,10月18日被起訴、逮捕並羈押的4人分別是:居住在同奈省的阮龍燕雲(1986年生)、居住在海防市的梁氏草(1994年生)、居住在興安省的丁文盛(1996年生)和居住在寧平省的鄧氏壽(1988年生),以及居住在河內的阮氏玉(1985年生)。警方稱,草、盛、壽、玉4人是經常從雲處購買狗肉再轉售的收購點。
交易數據顯示,這4人共向雲轉賬超過8.6億越南盾,對應狗肉估計超過10噸。警方初步認定,這批貨物沒有發票和來源憑證,沒有檢疫印章,有疑似電擊痕跡,並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出售。在調查機關,4人供稱知道狗肉來源於盜竊,但仍收購牟利。
案件源於10月初居民反映連續丟失狗只。10月8日,胡志明市刑事警察科會同地方公安檢查了阮伯龍(1997年生)位於同奈省隆平坊第14街區的住所。該房屋用鐵皮圍封,內部設有宰殺、初加工區域。警方在院內停放的汽車中發現21只已死亡狗只,總重304.6公斤,以及疑似自制電擊槍的設備;搜查中還查獲32只已宰殺狗只,重近420公斤,以及57只已宰殺貓,重逾170公斤,存放在泡沫箱和冰櫃中。
初步調查顯示,阮清廉駕車載人尋找狗只,阮玉智使用電擊設備,阮玉兒負責將狗只收攏上車;盜得的狗只運回龍家分類、初加工和銷售。阮文協和阮文果知道財產來源仍參與初加工並協助銷售。10月7日晚至8日晨,該團伙被認定盜走21只狗。10月9日,調查機關已以“盜竊財產”罪起訴龍、廉、智、兒、協、果6人。
擴大調查後,警方查明雲與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共同商議組織盜狗、盜貓出售。雲負責通過社交網絡尋找客戶、議價、接單和管理錢款;龍組織打包,通過客運車輛寄往各收購點,錢款匯入雲管理的賬戶後再分配給團伙成員。胡志明市公安表示,正繼續核實相關盜竊案件,查明全部物證來源並確定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