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于2026年10月16日继续召开会议,审查并完善《土地法(修订)》草案,集中处理仍存障碍的内容,并确保与相关法律保持统一。在此背景下,土地价格确定机制不仅涉及资源管理和预算收入,也关系到投资环境稳定和可预测性。

据分析,若机械套用土地价格表和地价调整系数,部分项目的一次性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可能比剩余法计算高出2至2.6倍;年度土地租金也可能比2020年水平上涨2至3倍。由于土地相关财务义务可能在项目初期集中发生,企业现金流将承受较大压力,尤其是还需安排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和其他财务义务时。

土地成本上升可能影响商品房售价,但并非地价上涨多少房价就相应上涨多少,售价还受供需、购买力、资金成本和经营策略影响。对于工业区、厂房和仓库项目,土地租金上涨可能推高厂房租金或服务供应成本,并最终传导至商品价格。分析指出,地价政策影响可能波及整个生产和分配链条,评估政策效果不能只看预算收入,还需考虑投资活动和新增供应能力。

越南统计局2026年10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26年前9个月,加工制造业原材料、燃料和材料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04%,专用建筑服务价格指数上涨3.79%,工业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上涨4.37%;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同比上涨4.52%。在多种投入成本上升的背景下,调整土地财务义务需与其他要素一并评估。

分析同时强调,不能因生产成本上升就要求国家维持低于合理价值的地价。土地是重要公共资源,地价确定须保障国家利益、防止流失,并限制投资者从地租差价中获取不合理利益。现行法律未要求所有地价确定情形使用单一公式,关键在于明确适用范围并为各类项目选择合适机制。

从完善法律角度,分析建议首先提升地价确定的数据质量,及时更新交易数据、基础设施条件、使用目的和规划指标,并建立可靠性核查机制。其次,在大幅调整土地价格表或调整系数前进行影响评估,不仅估算预算增收,还需计算对住房、工业生产、商业和服务类项目的影响;对已获批但未完成财务义务确定的项目,应设置明确过渡规定,使投资者在出资时能相对预测财务义务。

此外,分析建议建立及时审查调整机制,在地价系数不再符合实际时予以调整,确保程序透明、有数据依据且适用一致;同时加强地价确定结果的核验,依法公开方法、数据来源和计算要素,以减少争议和主观性质疑。地价上涨时,企业可能是首个履行财务义务的主体,但未必是最终承担全部成本的一方,影响可能依市场条件分摊至购房者、租户、消费者,或转化为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