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在修订后的《土地法》草案中,按土地来源、使用时间和规划情况,为历史上存在违规的土地补充了办理“红本”(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条件。相关内容体现在草案第65条,系根据国会代表意见作出的吸收与说明。

此前有国会代表提出,应明确手续违规情形下办证的条件,将其与占用土地、越权分配土地、使用用途错误或新发生的违规区分开来;并建议直接写明符合条件即可发证,避免使用带有审查意味、容易滋生“申请—给予”机制的表述。

按草案,2014年7月1日前使用、仅存在手续违规且不属于占用、越权分配或用途错误的土地,可获审议发证。2014年7月1日前被占用的土地,须在发证时符合规划;此前越权分配的土地也按相应条件审议。201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之间越权分配的土地,则须发证时符合规划,并有已缴纳土地使用款的凭证。

对于用途违规,2014年7月1日前获国家分配、租赁或确认使用权的家庭和个人,此后未按用途使用的,若发证时符合规划,可获审议发证。政府将具体规定面积、土地类型、期限和使用形式的认定,获确认部分的面积无须缴纳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以及相关财政义务。

草案还回应了国会代表关于农地上违建住房的建议。研究方案要求:房屋须建于2014年7月1日前;地块须在已批准的乡级用地计划或城乡规划中确定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须稳定、连续、无争议,且不在公共工程安全走廊或威胁生命的灾害、滑坡风险区内。此外,土地使用人须执行完针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可在限额内保留住房现状并办理转为住宅用地的手续。

农业与环境部表示,在实施2024年《土地法》过程中,认定土地稳定使用过程遇到不少障碍。因此草案只规定一般原则,授权政府以法令作出详细指导,以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方便民众。草案预计于11月21日提交国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