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武大胜签署决定,颁布关于该市公园、绿化和水面管理的规定。决定列出禁止在公共场所种植的18种树木,并明确绿化种植须符合规划、树种与技术要求,兼顾城市空间与景观。
根据决定,公共绿化须体现地方特色,适应当地气候与土壤,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并满足防灾、环境卫生、消防和城市美观要求。树木不得分泌有毒物质或吸引昆虫影响环境卫生,花果不得产生难闻气味或含有毒性,应限制尖刺,且不易折断倒伏危及人员、车辆和建筑物。
被列入禁种清单的18种树木包括乌桕、无患子、皂荚、橡胶树、观赏可可、木棉、多种海檬树、马钱子、银合欢、芋头(土茯苓)、构树、西罗、南部肿柄菊(山露)、毒蒜、天仙藤、夹竹桃、朴树和酸枣。决定同时列出可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种植的33种树木,以及18种耐水淹(半淹)和水面种植植物。
决定还规定8类禁止行为,包括种植禁种清单中的树种;未经规定擅自在人行道、隔离带、交通节点和公共区域种树;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砍伐、迁移、修剪枝条、挖根或断根。此外,禁止在树上凿孔、钉钉、剥皮,禁止向树根倾倒垃圾、有毒物质和建筑材料,禁止在树根周围便溺、生火做饭、烧根、砌台,禁止在树上悬挂广告牌、招牌及其他物品。
规定还禁止未经许可或批准在树上拉线、挂装饰灯影响树木生长,禁止占用现有绿地或规划绿地违法建设,以及阻挠按规定种树。河内市建设厅表示,市内常见绿化树种包括约10400棵非洲楝、16000棵凤凰木、17500棵紫薇、14400棵糖胶树、12500棵决明、26400棵酸枣和1800棵乌木等。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此前批准了“管理发展绿化系统、公园、花园和水面”方案,提出从“种树”思维转向“城市绿色基础设施治理”,从逐个项目管理转向同步、长期和具有愿景的管理。该方案面向2030年后的战略和百年愿景,将绿化和水面视为核心生态基础设施,而不仅是树木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