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武大勝簽署決定,頒佈關於該市公園、綠化和水面管理的規定。決定列出禁止在公共場所種植的18種樹木,並明確綠化種植須符合規劃、樹種與技術要求,兼顧城市空間與景觀。
根據決定,公共綠化須體現地方特色,適應當地氣候與土壤,確保行人和車輛通行安全,並滿足防災、環境衛生、消防和城市美觀要求。樹木不得分泌有毒物質或吸引昆蟲影響環境衛生,花果不得產生難聞氣味或含有毒性,應限制尖刺,且不易折斷倒伏危及人員、車輛和建築物。
被列入禁種清單的18種樹木包括烏桕、無患子、皂莢、橡膠樹、觀賞可可、木棉、多種海檬樹、馬錢子、銀合歡、芋頭(土茯苓)、構樹、西羅、南部腫柄菊(山露)、毒蒜、天仙藤、夾竹桃、朴樹和酸棗。決定同時列出可在道路和公共場所種植的33種樹木,以及18種耐水淹(半淹)和水面種植植物。
決定還規定8類禁止行為,包括種植禁種清單中的樹種;未經規定擅自在人行道、隔離帶、交通節點和公共區域種樹;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砍伐、遷移、修剪枝條、挖根或斷根。此外,禁止在樹上鑿孔、釘釘、剝皮,禁止向樹根傾倒垃圾、有毒物質和建築材料,禁止在樹根周圍便溺、生火做飯、燒根、砌臺,禁止在樹上懸掛廣告牌、招牌及其他物品。
規定還禁止未經許可或批准在樹上拉線、掛裝飾燈影響樹木生長,禁止佔用現有綠地或規劃綠地違法建設,以及阻撓按規定種樹。河內市建設廳表示,市內常見綠化樹種包括約10400棵非洲楝、16000棵鳳凰木、17500棵紫薇、14400棵糖膠樹、12500棵決明、26400棵酸棗和1800棵烏木等。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此前批准了“管理發展綠化系統、公園、花園和水面”方案,提出從“種樹”思維轉向“城市綠色基礎設施治理”,從逐個項目管理轉向同步、長期和具有願景的管理。該方案面向2030年後的戰略和百年願景,將綠化和水面視為核心生態基礎設施,而不僅是樹木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