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集团(Tập đoàn Phú Quý)在官方粉丝页发布通知,对黄金、白银、首饰及其他产品的买卖交易实施非现金支付规定。根据该通知,当客户单日交易总额达到500万越南盾以上时,所有产品均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这一门槛依据政府第390/2026/NĐ-CP号法令,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要求单一客户单日买卖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南盾以上时必须采用非现金支付。
富贵集团进一步明确,仅接受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接受电子钱包付款,并建议客户不要使用非本人银行账户、电子钱包或证券账户支付。此前,保信明珠和保信孟海已通知对500万越南盾以上的金银交易采用非现金支付,但未具体提及本人账户要求或限制电子钱包、证券账户等方式。与第232/2025/NĐ-CP号法令相比,黄金交易须非现金支付的门槛已从2000万越南盾降至500万越南盾。
根据2026年2月9日生效的第340/2025/NĐ-CP号法令,未按规定通过账户支付金银买卖款项的行为,个人可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罚款,组织可被处以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罚款。富贵集团提醒客户关注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并准备合适的非现金支付方式,以避免违规。目前尚不清楚其他金银企业是否会跟进采用同样严格的本人账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