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10月20日对一名连续驾驶超过规定时长的货车司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把车辆交给该司机驾驶的企业分支机构处以1000万越南盾罚款。

据永隆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通报,被处罚的司机为N.H.T.,1968年出生,居住在永隆省福厚坊,其行为是驾驶营运汽车超过规定时间。该处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队已与其进行工作并制作行政违法笔录。

警方同时对该企业分支机构制作行政违法笔录并处以1000万越南盾罚款,原因是该单位将车辆交给受雇的T.驾驶,以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永隆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表示,年初以来,该单位根据反映已检查并处罚多起司机违反上述规定的案例。该处建议司机严格执行驾驶时间规定,除不可抗力或客观障碍情形外,不得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

警方指出,超时驾驶是危险行为,长时间连续操控车辆会使司机疲劳、反应能力下降、容易打瞌睡,增加碰撞和交通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