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3日上午在代表团分组讨论中审议第206号特别机制决议的执行情况。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上表示,该决议没有先例,国会为政府开辟“快速通道”,以特别机制处理按常规程序耗时较长的法律障碍。他同时提出,在决议于2027年1月1日失效前,必须解决三个瓶颈问题。

陈青敏列举执行数据称,过去一年多来,依据该机制已通过26项决议,786条反映和建议中有556条得到处理;其中5项关于削减行政手续和经营条件的决议,每年可节省约2300亿越盾。他同意将依特别机制颁布的文件效力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以避免出现法律空白,但强调“只延长一次,没有第二次”,并要求附上逐项决议和文件的延长清单。

对于已写入法律的内容,陈青敏要求停止适用试点决议机制,政府须定期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进度,进展缓慢的部门负责人须作出说明。他表示,延长是为了完成工作,而不是继续拖延。

陈青敏还以具体决议为例指出改革须有实效:关于食品公布与登记的66.13号决议因合规成本和过渡条款不可行而暂停执行;66.16号决议生效不到3个月,又颁布66.18号决议修改相关手续。他认为政策频繁变动打乱执行进程,企业和窗口人员刚熟悉旧流程又须学习新流程,并主张以民众和企业实际节省的时间、成本及满意度衡量改革,而非只统计削减的手续数量或颁布的决议数量。

在立法授权机制问题上,陈青敏援引政治局结论称,目前要求研究该问题,尚未要求立即立法。他认为如确有必要,可按政府提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思路设计,仅适用于国会无法及时开会的紧急迫切情形,并须设定具体期限,排除涉及人权、公民权利、犯罪和税务的领域,政府还须提交最近一次国会会议审议批准或废除。他警告,特别机制不能成为常规通道,“如果例外变成惯例,立法纪律将被侵蚀”,法律稳定性也会受影响。

陈青敏提到,预计2026年国会将审议颁布60多部法律,若不在源头控制质量,就会出现“今天疏通、明天继续疏通”的局面。他强调,最可持续的办法不是经常使用特别机制,而是确保每部法律从一开始就清晰可行,这既是政府的责任,首先也是国会自身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