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表示,正在评估现行医保转诊规定的执行情况,并研究修订第01/2025/TT-BYT号通知,以简化行政手续、扩大患者直接转往具备专业能力机构的情形,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这一表态是对选民反映转诊手续耗时、不便的回应。

根据现行规定,患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转诊,须依据专业要求、患者病情及接收机构的承接能力。患者可在同一技术专业级别内转诊,也可从初始级转往基本级、从基本级转往深入级;若省内基本级机构能力不足,患者可直接从初始级转往深入级,以减少经由不必要中间机构转诊。

卫生部介绍,2023年《诊治病法》及第96/2023/NĐ-CP号议定已将诊治病机构按初始级、基本级、深入级三级技术专业组织,以明确各机构专业范围、技术目录和收治能力,并通过专业指导、技术转移、执业人员轮换、会诊和远程诊疗支持基层机构提升能力。

在医保便利化方面,卫生部已颁布第01/2025/TT-BYT号通知:确诊属于目录内62种可在深入级机构诊治的疾病,患者无须办理转诊手续;167种可在基本级机构诊治的疾病无须转诊单;141种疾病及情形使用的转诊单有效期为1年。转诊单可为纸质或电子形式。

卫生部同时说明,现行法律尚未规定医保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在各级技术专业机构就诊并仍享受与按规定程序转诊同等的全部待遇。该规定旨在使患者在对口机构接受治疗,合理使用医疗系统能力,并限制深入级机构过载。

卫生部还提出推进电子转诊单、电子复诊预约单、电子病历及机构间数据互联共享,在便利患者的同时,兼顾专业要求、治疗质量和医保基金的平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