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衛生部表示,正在評估現行醫保轉診規定的執行情況,並研究修訂第01/2025/TT-BYT號通知,以簡化行政手續、擴大患者直接轉往具備專業能力機構的情形,減少不必要的中間環節。這一表態是對選民反映轉診手續耗時、不便的回應。
根據現行規定,患者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之間轉診,須依據專業要求、患者病情及接收機構的承接能力。患者可在同一技術專業級別內轉診,也可從初始級轉往基本級、從基本級轉往深入級;若省內基本級機構能力不足,患者可直接從初始級轉往深入級,以減少經由不必要中間機構轉診。
衛生部介紹,2023年《診治病法》及第96/2023/NĐ-CP號議定已將診治病機構按初始級、基本級、深入級三級技術專業組織,以明確各機構專業範圍、技術目錄和收治能力,並通過專業指導、技術轉移、執業人員輪換、會診和遠程診療支持基層機構提升能力。
在醫保便利化方面,衛生部已頒佈第01/2025/TT-BYT號通知:確診屬於目錄內62種可在深入級機構診治的疾病,患者無須辦理轉診手續;167種可在基本級機構診治的疾病無須轉診單;141種疾病及情形使用的轉診單有效期為1年。轉診單可為紙質或電子形式。
衛生部同時說明,現行法律尚未規定醫保參保人可自行選擇在各級技術專業機構就診並仍享受與按規定程序轉診同等的全部待遇。該規定旨在使患者在對口機構接受治療,合理使用醫療系統能力,並限制深入級機構過載。
衛生部還提出推進電子轉診單、電子複診預約單、電子病歷及機構間數據互聯共享,在便利患者的同時,兼顧專業要求、治療質量和醫保基金的平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