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已对8名涉案人员作出起诉决定,他们与5月1日晚两伙青少年之间的斗殴有关,事件造成一人受伤。涉案人员分别为居住在南福乡的武文春定、阮光王、范文庆、范文禄,居住于春富乡的阮黎嘉辉、黄玉嘉保,居住于升平乡的阮茂黄坚,以及居住于升安乡的陈功丰。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两伙人此前已有矛盾。5月1日晚,他们在春富乡阮文居高中附近聚集,随后发生推搡、追逐,并在南福乡一带互殴,导致一人受伤。警方依据调查结果对上述8人提起公诉。

这8人被起诉所涉罪名包括“扰乱公共秩序”“非法使用军用武器”和“故意伤害”。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