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的第335/2026/NĐ-CP号议定规定,自2026年10月5日起,部分60岁以上老年人可领取每月162万越南盾的社会津贴。该金额对应社会救助一般标准每月54万盾乘以系数3.0。
每月162万盾的津贴适用于属于贫困户、没有赡养义务人、符合进入社会救助机构条件但由社区人员收养照顾的老年人。对于属于贫困户且无通常赡养人的老年人,60岁至75岁以下每月领取81万盾(系数1.5),75岁以上每月领取108万盾(系数2.0)。
议定同时规定办理时限: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收到完整有效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须完成信息核实、审定并作出享受津贴决定。材料可通过公共服务门户、邮政或直接提交。
对于正在按第20/2021/NĐ-CP号和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享受政策的对象,自2026年7月1日起转为相应新标准。尽管新议定自2026年10月5日生效,过渡条款明确了这一衔接时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