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警方10月24日表示,已对31岁的河内市永绥坊居民李文革(Lý Văn Cương)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犯有抗拒执法罪。相关诉讼决定已获海防市第二区域人民检察院批准。

据海防市警方通报,10月20日13时35分许,交警工作组在孙德胜大道发现李文革驾驶的汽车有交通违法迹象,要求其停车检查。李文革未予配合,驾车逃离,并在多次收到停车指令后继续行驶,沿途曲折穿行,甚至驶上人行道,造成路边部分民宅财产损失。

警方称,当交警拦截车辆时,李文革仍故意驾车冲向执勤人员,一名交警被迫后退以避免生命危险。李文革在接受调查时承认了上述行为,称其目的是逃避职能部门的检查和处罚。

检测结果显示,李文革体内酒精和毒品含量均为零,且持有合法驾驶证。海防市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卷宗,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