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警方10月24日表示,已對31歲的河內市永綏坊居民李文革(Lý Văn Cương)提起刑事訴訟,指控其犯有抗拒執法罪。相關訴訟決定已獲海防市第二區域人民檢察院批准。

據海防市警方通報,10月20日13時35分許,交警工作組在孫德勝大道發現李文革駕駛的汽車有交通違法跡象,要求其停車檢查。李文革未予配合,駕車逃離,並在多次收到停車指令後繼續行駛,沿途曲折穿行,甚至駛上人行道,造成路邊部分民宅財產損失。

警方稱,當交警攔截車輛時,李文革仍故意駕車衝向執勤人員,一名交警被迫後退以避免生命危險。李文革在接受調查時承認了上述行為,稱其目的是逃避職能部門的檢查和處罰。

檢測結果顯示,李文革體內酒精和毒品含量均為零,且持有合法駕駛證。海防市警方表示,案件仍在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卷宗,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