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将海防市一起涉及非法填埋工业废料和账外收入的案件起诉至海防市人民法院,五名被告分别面临环境犯罪和会计犯罪指控。案件涉及新顺丰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检方指控的行为持续数年,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并涉及大量废料被违规填埋。

据起诉书,新顺丰公司总经理裴文平(1962年生,住海防市安阳县)被以“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造成环境污染”两项罪名起诉,分别适用《刑法》第221条第3款和第235条第3款d项。公司会计副主管潘氏香江和出纳范氏春因会计罪名被起诉;东阳三公司经理裴廷忠和裴文平之子、新顺丰公司副经理裴德辉因环境罪名被起诉。

检方认定,2021年至2025年8月,新顺丰公司在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收集废料并转售,但未签订买卖合同、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裴文平指示潘氏香江和范氏春以现金或个人账户收款,用手写收据和Excel表格记录,相关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造成国家预算税收损失逾123.78亿越南盾。三名被告均承认相关行为。

环境犯罪部分涉及“烧砂”处理。2025年2月8日,新顺丰公司与一家企业签订工业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合同,其中烧砂单价为每公斤500越南盾。裴文平让员工通过化学处理线处理烧砂,但系统吸尘装置堵塞后,他指示停止处理。此后裴德辉指示将烧砂集中到公司废物处理车间区域。

检方称,2025年4月起,因接收的烧砂大量积压,裴德辉在明知东阳三公司不具备接收处理烧砂条件的情况下,为节省成本仍联系该公司经理裴廷忠接收。裴廷忠当时正为H.V公司厂房平整场地,因天然砂稀缺且价格上涨,同意接收烧砂用于管道垫层、排水和消防系统回填及场地填埋。

2025年4月至9月9日,新顺丰公司向东阳三公司和H.V公司运送烧砂共2663.382吨。裴廷忠指示员工将其中1678.452吨烧砂与废泥混合制砖,剩余984.930吨被用于H.V公司厂区内填埋和平整。检方认为,裴文平、裴廷忠和裴德辉的行为违反2022年《环境保护法》第6条第1款关于禁止不按技术流程填埋固体废物的规定,三人均承认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