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已決定將海防市一起涉及非法填埋工業廢料和賬外收入的案件起訴至海防市人民法院,五名被告分別面臨環境犯罪和會計犯罪指控。案件涉及新順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檢方指控的行為持續數年,造成國家稅收損失並涉及大量廢料被違規填埋。

據起訴書,新順豐公司總經理裴文平(1962年生,住海防市安陽縣)被以“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和“造成環境汙染”兩項罪名起訴,分別適用《刑法》第221條第3款和第235條第3款d項。公司會計副主管潘氏香江和出納范氏春因會計罪名被起訴;東陽三公司經理裴廷忠和裴文平之子、新順豐公司副經理裴德輝因環境罪名被起訴。

檢方認定,2021年至2025年8月,新順豐公司在處理危險廢物過程中收集廢料並轉售,但未簽訂買賣合同、未開具增值稅發票。裴文平指示潘氏香江和范氏春以現金或個人賬戶收款,用手寫收據和Excel表格記錄,相關收入未向稅務機關申報,造成國家預算稅收損失逾123.78億越南盾。三名被告均承認相關行為。

環境犯罪部分涉及“燒砂”處理。2025年2月8日,新順豐公司與一家企業簽訂工業廢物收集運輸處理合同,其中燒砂單價為每公斤500越南盾。裴文平讓員工通過化學處理線處理燒砂,但系統吸塵裝置堵塞後,他指示停止處理。此後裴德輝指示將燒砂集中到公司廢物處理車間區域。

檢方稱,2025年4月起,因接收的燒砂大量積壓,裴德輝在明知東陽三公司不具備接收處理燒砂條件的情況下,為節省成本仍聯繫該公司經理裴廷忠接收。裴廷忠當時正為H.V公司廠房平整場地,因天然砂稀缺且價格上漲,同意接收燒砂用於管道墊層、排水和消防系統回填及場地填埋。

2025年4月至9月9日,新順豐公司向東陽三公司和H.V公司運送燒砂共2663.382噸。裴廷忠指示員工將其中1678.452噸燒砂與廢泥混合制磚,剩餘984.930噸被用於H.V公司廠區內填埋和平整。檢方認為,裴文平、裴廷忠和裴德輝的行為違反2022年《環境保護法》第6條第1款關於禁止不按技術流程填埋固體廢物的規定,三人均承認相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