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司机因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速度60公里/小时而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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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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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司机因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速度60公里/小时而被罚款

6月26日晚,高速公路第六巡逻队(第六队)的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C08)第六室,表示该单位刚刚记录并发送了多辆大型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最低速度的罚款。

6月26日约16:41,通过技术设备,交通警察局的力量发现司机L.V.N.(26岁,住在平定省)驾驶车牌为胡志明市的货车,在Van Phong - Nha Trang高速公路上行驶。当到达Km312段(庆和省)时,司机N.驾驶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速度60公里/小时(司机N.驾驶速度为55公里/小时)。

司机N.被交通警察记录为“在规定了最低允许速度的路段上驾驶车辆低于最低速度”的行为。对于这一错误,司机N.将被罚款80万至100万越南盾。

此前,6月24日,同样通过技术设备,第六队发现了多起司机在高速公路上低于允许的最低速度60公里/小时的案例。

根据第六队的代表,在高速公路等设计用于大流量和高速的路段上驾驶低于最低速度可能会导致交通拥堵,特别是在高峰时段。突然慢行的车辆可能使后面的车辆来不及处理,增加碰撞和交通事故的风险。

这还会对交通文化产生负面影响,并为他人树立不良先例,给其他司机带来压力。驾驶过慢的司机可能会被其他车辆突然超车,导致失控。

未来,第六队将加强巡逻、控制和处理类似的违规行为。同时,宣传和教育交通意识,使交通参与者理解并正确遵守规定,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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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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