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向胡志明市居民和企业发放红皮书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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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向胡志明市居民和企业发放红皮书不超过30天

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刚刚发布了首次发放红皮书及胡志明市乡级其他土地行政手续的指导手册。

据此,乡级公共服务行政中心是接收和返还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登记结果,首次向组织、家庭、个人、居民社区、定居国外的越南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土地相连的财产所有权证书(红皮书)的地方。

关于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登记时间,首次发放红皮书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首次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登记不超过17个工作日,首次发放红皮书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于山区、海岛、偏远、经济-社会条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乡,实施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关于企业首次登记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发放红皮书的流程包括4个步骤。具体如下:

步骤1:申请人向公共服务行政中心或土地登记办公室提交登记档案。

步骤2:接收档案的机关检查档案成分的完整性,并发放接收档案的收据和约定返还结果的时间。如果档案不完整,将返还档案并附上补充要求单。将档案转交给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

步骤3: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检查组织的土地使用实际情况,确定土地地块的具体边界。

步骤4(适用于档案转交给农业与环境厅的情况):农业与环境厅提交给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土地使用形式;确定土地价格,将财务义务信息单转交给税务机关;在收到税务机关关于完成财务义务的通知后发放红皮书;将红皮书转交给接收档案的机关以交付给被发放人;建立、更新、修正地政档案,土地数据库。

关于家庭、个人首次登记土地、与土地相连的财产,发放红皮书的流程包括3个步骤,具体如下:

步骤1:按照规定成分提交档案。

步骤2:接收档案的机关检查档案成分的完整性,并发放接收档案的收据和约定返还结果的时间。如果档案不完整,将返还档案并附上补充要求单。将档案转交给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

步骤3:根据登记情况,首次向家庭、个人、居民社区发放红皮书,或向定居国外的越南人发放红皮书,或向已有土地登记结果确认通知的个人、居民社区、家庭、定居国外的越南人发放红皮书,返还结果将是红皮书或土地登记结果确认通知。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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