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岸区处理在平西医院和雄王医院侵占人行道阻碍救护车通行的情况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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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岸区处理在平西医院和雄王医院侵占人行道阻碍救护车通行的情况

9月22日深夜,由堤岸区公安、明凤区公安、堤岸交警队(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处)及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出动处理平西医院和雄王医院两地的侵占人行道情况。

这是工作组连续第三天进行突击检查和处理小贩占用平西医院、雄王医院、医科大学等大型医院周边人行道的现象。

9月22日晚的行动是根据堤岸区、明凤区及各医院之间为保障医院内外及周边安全、秩序和城市美观的联合协调计划执行的。

根据上述计划,堤岸区公安在出动处理前(自9月20日起)持续向小贩宣传,并动员医院内居民不要“支持”小贩。

9月22日深夜,通过摄像头监控并确认侵占人行道情况仍然存在后,职能部门进行了突袭行动。

堤岸区处理在平西医院和雄王医院侵占人行道阻碍救护车通行的情况

在平西医院大门(属于堤岸区)经过多日行动后,侵占情况已减少。9月22日晚,道路上不再有侵占摆卖现象。而在明凤区一侧,仍有部分居民趁职能部门不在时,将手推车推到路上摆卖。职能部门没收了多辆手推车、各种面包车。

由于各区之间有联合计划,边界地区的处罚工作顺利进行。职能部门未遇到侵占人行道者从一个区跑到另一个区躲避的情况。

在雄王医院大门,许多摆到路上的桌椅也被没收。侵占者自行固定在医院墙上的临时遮阳布被要求当晚立即拆除。

统计至今,堤岸区公安已从医院周边侵占人行道的摊贩处没收15辆手推车、40多套桌椅、10把伞及许多碗碟等。

此外,该单位已对胡志明市医科大学区域摩托车停车场业主“未经许可临时使用道路、人行道用于其他目的(按规定需有许可证)”的行为立案,根据第168号法令第12条第12款处以1250万越南盾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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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堤岸区公安称,小贩摆卖、人群聚集及自发停车场占用医院大门前人行道停放摩托车泛滥,阻碍救护车进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反映了守法意识不足,还危及病人及时抢救工作。

为彻底处理小贩“包围”医院的情况,堤岸区公安主动安装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有摆卖迹象即派人员处理。

堤岸区公安强调将严肃处理上述情况。职能部门将根据第168号法令第12条第7款,对小贩“非法使用道路、人行道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处以200-300万越南盾罚款;对无证停车场处以1000-1500万越南盾罚款。

这种“重罚”将有助于威慑,避免侵占人行道情况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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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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