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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表示,通过媒体报道反映,富寿省泸江大桥的一些桥墩质量严重恶化,一些混凝土桥墩暴露了承重钢筋,影响了工程安全。
因此,建设部建议富寿省人民委员会指派建设厅组织检查工程现状,指导并要求泸江大桥管理、运营、使用单位及相关机构执行第06/2021/NĐ-CP号法令中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和维护的详细规定,包括:
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在可能影响使用安全和工程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使用工程、划定危险区域或立即修复损坏。
制定并执行交通方案调整(如果需要),以适应实际情况,确保人员和财产在通过泸江大桥区域时的安全。
建设部要求在2025年11月15日前向该部报告上述内容的执行结果。
此外,建设部指派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局根据其职能和任务,跟踪、指导并与富寿省建设厅合作,组织检查、评估泸江大桥的质量和承载能力。
指派公路局指导并与富寿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相关机构合作,组织控制通过泸江大桥的交通车辆,分流、组织交通并指导大桥两端的居民和车辆通行。
2025年10月底,泸江大桥区域的水位下降,暴露出桥墩处的一系列基础桩。
在泸江大桥T3桥墩区域,地基被侵蚀形成一个大洞,高度为1-2米,其中一个基础桩暴露出生锈的钢筋,出现混凝土剥落和爆裂现象。
10月27日,富寿省建设厅对泸江大桥进行了实地检查,结果显示一些桥墩的基础桩继续出现损坏,存在通行安全风险。
11月2日,该厅发布通知,禁止汽车通过泸江大桥,只允许两轮和三轮摩托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通过大桥。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