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公务员根据工作绩效增加收入

越南中文社

11月13日下午,在海防市人民议会第31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为在市委、政府、团体、协会工作并受任务和编制由市管理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增加平均收入水平的决议。

根据决议,完成良好任务以上的干部、公务员可享受额外收入系数0.8;完成任务为0.6。对于职员,两个相应水平为0.6和0.4。该政策基于对机关、单位工作绩效的评估而制定。

例如,海防市委的公务员目前月薪为1300万越南盾,根据此决定,额外收入系数为0.8,因此每月将增加1040万越南盾;幼儿园教师月薪820万越南盾,享受系数0.6,每月将额外获得492万越南盾。

海防市公务员根据工作绩效增加收入

额外收入的支付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使用城市工资改革剩余资金。2025年上半年(在与海阳合并之前),额外收入的支付按照2023年已颁布的决议执行。

根据内务厅的统计,海防市约有12,000名干部、公务员和约65,000名职员在地方国家机关工作,预计2025-2026年需要超过46万亿越南盾来实施该决议。

海防市关于干部、公务员、职员收入的方案自2022年起制定,基于工资政策、预算,特别是国会第35/2021号决议关于试点发展海防市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定。该政策在国会通过第226/2025号决议关于试点发展城市特殊机制和政策时得以维持。

具体而言,在城市预算确保中央颁布的工资改革和社会福利政策的资金来源后,海防市人民议会可使用城市预算中工资改革剩余资金,并允许下级预算使用工资改革剩余资金为干部、公务员、职员支付额外平均收入。支付水平不超过职级、职务工资或职位、职务领导工资的0.8倍。

通过此决议,海防市的干部、公务员、职员获得了不小的额外收入用于开支。在海防之前,胡志明市自2018年已颁布相关决议,河内自2024年,岘港市正在制定中。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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