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第六高速公路公路交通警察队(第六队)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处,表示已处理了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严重违规的情况。
据此,为减少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第六队加强了巡逻工作,严格处理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停车和停放的情况。
3月24日,第六队对司机Đ.Q.P.(28岁,居住在同奈省)记录了以下行为:“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技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时,未在紧急停车道上使用紧急灯信号”(罚款1300万越南盾,扣除6分驾驶执照);“没有车辆检验证书”(罚款500万越南盾,扣除2分驾驶执照);“没有车辆登记”(罚款250万越南盾,扣除2分驾驶执照);“没有强制民事责任保险证书”(罚款50万越南盾)。
车主也被记录行为“使用未登记车辆参与交通”(罚款3400万越南盾);“使用未经检验的车辆”(罚款2200万越南盾)。司机和车主的总罚款金额为7700万越南盾,车辆被暂扣7天。
交通警察建议司机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上的标志和监控系统,整个路段已覆盖摄像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绝对不可掉以轻心;保持适当速度和安全距离以预防事故。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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