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第6队(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处)通报称,已对一名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司机及车主开出罚单,涉及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4月21日,第6队发现并记录了对司机Đ.H.A.(37岁,西宁省人)的违规行为,其驾驶黄色车牌汽车,存在超速(超过规定时速10公里至20公里以下)、无驾驶证、未携带车辆登记证等多项违规。
根据法律规定,司机A将面临总计265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驾驶证4分。
此外,该车车主被第6队以允许不具备条件的人驾驶车辆上路、提供无登记证车辆等行为记录在案。根据法律规定,车主在此情况下将被处以9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因此,上述违规行为导致司机和车主合计被罚款1.185亿越南盾;车辆被暂扣7天。
据第6队介绍,为实现减少交通事故的目标,该单位已加强对双向双车道高速公路上的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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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昨天(3月14日)发生的甘林-永好高速公路事故,该事故导致2人死亡,职能部门初步确定汽车司机将车停在行车道上,未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且卡车司机未能充分注意观察。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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