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被开除党籍

3月26日,顺化市委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执行了对原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秘书、原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文先生的纪律处分,将其开除党籍。

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被开除党籍

顺化市委常务委员会评估称,在担任承天顺化省人民检察院(现顺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陈仁文先生缺乏修养和锻炼,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上出现退化;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和消极现象的规定。

文先生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提起刑事诉讼,起诉嫌疑人,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措施。文先生的违规行为被评估为“损害了个人声誉,对党组织、机关和单位的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不再具备党员资格”。

2025年11月,陈仁文先生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起诉,以调查其受贿行为。此前,顺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蔡氏红云女士也因涉及同一事件的受贿行为被起诉。2026年3月,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将蔡氏红云女士开除党籍。

同样罪名,职能部门还起诉并拘留了顺化市人民检察院社会秩序刑事一审案件公诉、调查和审判实践室副主任陈春富先生,43岁。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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