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順化市委常務委員會審議並執行了對原順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秘書、原順化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文先生的紀律處分,將其開除黨籍。

順化市委常務委員會評估稱,在擔任承天順化省人民檢察院(現順化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陳仁文先生缺乏修養和鍛鍊,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上出現退化;嚴重違反了黨和國家關於反腐敗和消極現象的規定。
文先生已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提起刑事訴訟,起訴嫌疑人,並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文先生的違規行為被評估為“損害了個人聲譽,對黨組織、機關和單位的聲譽產生了不良影響,不再具備黨員資格”。
2025年11月,陳仁文先生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起訴,以調查其受賄行為。此前,順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長蔡氏紅雲女士也因涉及同一事件的受賄行為被起訴。2026年3月,順化市委檢查委員會決定將蔡氏紅雲女士開除黨籍。
同樣罪名,職能部門還起訴並拘留了順化市人民檢察院社會秩序刑事一審案件公訴、調查和審判實踐室副主任陳春富先生,43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