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和省承认在授权乡镇解决土地纠纷时‘出错’

庆和省承认在授权乡镇解决土地纠纷时‘出错’

3月26日,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厅长阮维光表示,该厅正在紧急征求意见,以调整关于授权乡镇人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执行一些国家土地管理任务的决定。

此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作出决定,授权乡镇人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在辖区内执行一些国家土地管理任务。

根据该决定,省人民委员会授权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2024年《土地法》和政府第88/2024号法令的规定,决定针对具体项目的措施和其他支持水平。

此外,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被授权在辖区内执行41项国家土地管理任务。

其中包括决定在以下情况下收回土地:根据法律规定终止土地使用;土地使用者自愿归还土地;土地有威胁人类生命或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等。

该授权是根据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第14条的规定执行的。授权期限持续至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终止文件为止。

在这41项任务中,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还授权乡镇解决《土地法》第236条第3款a点规定的家庭、个人、居民社区之间的土地纠纷。

关于此事,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阮玉选表示,省人民委员会授权乡镇解决土地纠纷是由于在起草文件过程中出现了混淆。

据阮选称,家庭、个人、居民社区的土地申诉解决权限仍按规定由乡镇解决,不影响民众,授权将在发布分级决定后取消。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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