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汽车穿越铁路道口罚款增加4-6倍

政府刚刚颁布了关于铁路交通行政违法处罚的第81号法令,自5月15日起生效,取代了被废除的第100/2019号法令——将交通处罚体系转向专业化方向,而非之前的综合方式。

第13条规定,在铁路道口、共用桥梁、铁路隧道违反铁路交通规则的行为,罚款金额比旧规定增加了3-4倍。

具体罚款如下:

行为 第81/2026号法令 第100/2019号法令
行人在道口、共用桥梁的栏杆移动时穿越 警告
行人故意在栏杆已关闭时穿越;在警告灯已亮起时穿越道口;不遵守信号指示或道口看守人员的指导 200,000-300,000 60,000-100,000
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辆的人在通过道口、共用桥梁时不遵守命令、指示、标志、标线 300,000-500,000 80,000-100,000
驾驶摩托车、机动车辆(包括电动摩托车)及类似车辆在道口、共用桥梁区域停车 800,000-100万 200,000-300,000
驾驶摩托车、机动车辆(包括电动摩托车)及类似车辆在栏杆移动、红灯警告亮起时穿越道口、共用桥梁;不遵守标志指示或道口看守人员的指导

400万-600万

吊销驾照1-3个月

600,000-100万
驾驶汽车、类似汽车车辆、拖拉机、专用机械车辆在道口、共用桥梁区域停车、调头 600万-800万 800,000-100万
驾驶拖拉机、专用机械车辆在栏杆移动时穿越;在红灯已亮起时穿越道口、共用桥梁;不遵守标志指示或道口看守人员的命令

800万-1000万

吊销驾照1-3个月

100万-200万
驾驶汽车、类似车辆在栏杆移动时穿越道口、共用桥梁;在红灯已亮起时穿越道口、共用桥梁;不遵守命令、信号指示或铁路人员的指导

1800万-2000万

吊销驾照1-3个月

300万-500万

驾驶道路机动车辆损坏道口、共用桥梁的栏杆、设备。

驾驶履带车辆、铁轮压路机、超长、超重、超宽货物运输车辆通过道口而未通知管理机构。

2000万-2500万

吊销驾照1-3个月
强制恢复原状,针对损坏栏杆、设备的人员

500万-700万

单位越南盾

第15条规定,对实施以下行为的人员(铁路人员或正在执行任务的功能部队除外)处以300,000-500,000越南盾的罚款:在铁路、铁路专用桥梁、隧道内行走、站立、躺坐或进行其他行为,除非是工作人员或正在执行任务的人员;穿越铁路与周边区域的围墙、栅栏。

上述罚款也适用于让牲畜通过铁路或无人驾驶牵引车辆通过铁路的人员;在车厢顶部、机车头部、悬挂、坐在车厢两侧、机车头部;在火车运行时打开车门上下车、将头伸出车厢外;在铁路工程上晾晒稻草、农产品、物品;在铁路上散落泥土、沙子、各种物资材料。

摩托车和汽车穿越铁路道口罚款增加4-6倍

国家铁路网络长超过3,140公里,但与公路有近5,000个交叉点。其中,超过3,000个是未设栏杆的自开通道;约700个道口有自动警告系统,超过600个道口有人看守。这些被视为潜在铁路交通安全风险的热点。

例如,3月6日,在广义省,一辆牵引卡车在穿越卫江乡的道口时被卡在栏杆前,恰逢SE8列车驶来正面撞击,导致车辆断裂成两半,两名司机受伤。此前2月25日,在河内市,一辆卡车在转弯通过玉回乡的自动栏杆道口时,自动栏杆降下导致车辆卡在铁轨上,被SE3列车撞击,司机死亡,一人多处受伤。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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