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在第一次会议上,胡志明市第十一届人民议会以121/122张有效票(出席的123名代表中)赞成,选举阮文德先生——党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2021-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担任2026-2031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阮文德先生1968年出生于西宁省良和乡(原为隆安省边沥县良和乡)。他的工作历程和政治生涯与从基层到隆安省领导层的多个职位紧密相连。
自1993年起,阮文德先生开始在隆安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的多个单位工作,并于2010年担任厅长。随后他回到基层,担任隆安省新盛县县委副书记,然后担任县委书记。
自2016年起,他担任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然后担任隆安省委常务副书记。2020年,他当选为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2021年1月,他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中央委员。
2025年2月,他被政治局调动、分配、指定为2020-202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同时,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决定指定阮文德先生参加执行委员会、常委会,担任2020-2025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委书记,并推荐给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选举担任2021-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随后,他被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选举为2021-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2026年1月,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阮文德先生继续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在最近的选举中,他当选为2026-2031年任期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
在担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阮文德先生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集体一起,革新领导和管理方式,朝着廉洁-行动-服务的方向转变,从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作为主体;以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以社会满意度为目标来实施。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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