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下午,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了任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仪式。
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干部名单如下:
阮海簪女士,党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常务副书记。
阮文强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河内上诉法院。
黎雄勇先生,庆和省人民法院院长。
黎青峰先生,胡志明市人民法院院长。
杜孟增先生,兴安省人民法院院长。
阮海清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河内上诉法院。
阮友选先生,广治省人民法院院长。
杜氏海燕女士,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监督与检查司司长。
仪式上还宣布任命阮海簪女士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在向被任命干部颁发决定并表示祝贺时,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强调,这是巨大的荣誉,同时也是每位干部对党、国家和人民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

总书记、国家主席评价,在当前时期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并补充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层,在组织机构和任务要求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也是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完善过程的迫切要求,要求法院系统在国家新发展阶段继续大力革新,提高活动质量、效力和效率。
在过去任期内,尽管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犯罪、纠纷和申诉案件数量增加、性质复杂,同时必须实施精简组织机构的方针,但该行业已付出许多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果。
然而,在新阶段对法院系统的要求非常高,国家进入新发展时代,对保障正义、保护人权、公民权利和维护法律纪律的要求日益增大。
因此,法院需要继续更加强有力、实质性和有效地革新,满足发展要求和人民的期望。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要求法院系统,特别是今天被任命的干部,保持政治定力,绝对忠诚于党、祖国和人民。在审判活动中坚持法律至上原则。
每位法官在审判中必须真正独立,只服从法律,不让任何压力影响审判活动,不让个人利益、私人关系影响判决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提高审判质量的必要性,将此视为法院系统的核心和关键任务,并指出每项判决和决定必须确保合法、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发挥教育和引导社会的作用。
需要继续最大限度减少因主观原因导致判决被撤销或修改的情况,绝对不允许发生冤假错案。
总书记、国家主席要求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在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发展判例、参与完善制度方面的作用。
同时,集中建设廉洁、正直、有纪律的法院干部队伍,坚决预防和打击司法活动中的腐败和消极现象,必须严格公务纪律和秩序。
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处理一切违法行为,不以任何理由纵容违规行为,继续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建设现代化、专业化、高效的法院系统。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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