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决议05中,党中央明确指出检查、监督必须是领导方式、职能中最重要的之一,是党自我整顿、自我完善、提高领导能力、执政能力的机制。
同时是控制权力、保持党的纪律、纪律的工具。
检查、监督必须有助于建设、促进发展
党的检查、监督、纪律工作必须主动、及时、全面、同步、民主、客观、公正、谨慎、严格、准确、严肃地按照党的原则、程序、手续、权限、工作方法进行。
检查、监督必须有助于建设、促进发展,发现和保护新的积极因素,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为共同利益负责。
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经常自我反省、自我改正、自我批评和批评,自我检查、监督并接受党的检查、监督,在党的纪律面前平等,确保无禁区、无例外的方针。
在决议中,党中央提出了许多任务和解决方案。
其中,首先必须使党委、党组织、党员对党的检查、监督、纪律工作的认识和责任发生强烈转变。
其次是提高理论研究质量,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党关于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规定体系。
创新党的检查、监督工作的思维和方法,将检查、监督与控制权力的方式相结合,确保保持党的纪律、纪律。
党委、党组织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党委管理的党委委员、干部在执行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论方面。
干部、党员、负责人在执行政治任务、保持政治品质、道德、生活方式和榜样责任方面的责任。注重党组织、党员的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工作。
建立经常性监督机制
党中央要求建立经常性监督机制,将其作为各级检查委员会有足够权限和条件全面、充分接触党组织、党员信息和活动的突破环节。
党中央提出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整顿、克服、防止违规,不让违规、缺点变得更严重、更复杂。
各级检查委员会继续全面、有效地执行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党委交办的任务,重点是当有违规迹象时进行检查。
其中,党中央要求集中检查根据任务要求和实践提出的紧迫问题。
关键、敏感、复杂、易滋生腐败、浪费、消极的领域,以及新的任务、权限,如控制资产、收入和收回因腐败、浪费、消极而获得的资产等。
党中央要求创新检查、监督工作的方法和方式,将重点转向预防、预警违规工作,以发现可能导致错误的潜在风险。
扩大、加强监督,从被动转向主动,通过经常性监督、数据监督掌握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阻止缺点、违规在萌芽状态,同时发现新的积极、突破性、有效因素以推广,形成和传播党内负责任的政治文化。
党中央要求建立保护、鼓励干部、党员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为国家发展负责的机制,跟踪、督促严格执行检查、监督后的结论。
坚决处理违规,纪律处分那些在执行党的主张、路线和国家政策、法律方面造成拖延、回避、推卸责任的情况。
党中央还要求全面数字化转型党的检查行业,投资物质基础、技术、设备、工作手段以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和任务。
同时完善组织机构,提高各级检查委员会的能力和活动效率。建设有胆识、廉洁的检查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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