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批准投资政策并同时指定投资者实施成山社会住房项目(成山乡)。
该项目由河美兴集团股份公司作为投资者。总土地面积约2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超过8850亿越南盾。
项目地点位于朱莱开放经济区工人住宅区的A1、A2地块,成山乡。项目预计实施进度为3年,从2026年至2028年。
项目投资建设社会住房公寓,出售给符合法律规定享受社会住房政策的对象。
根据《住房法》第85条规定的投资者机制,经营开发项目的商业住房部分面积。
此外,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还决定批准投资政策并同时指定投资者实施安和湾社会住房项目(成山乡)。
该项目由越南之星控股股份公司作为投资者,初步总投资额超过6840亿越南盾,土地面积约18,996平方米,实施地点位于朱莱开放经济区工人住宅区的A3、A4地块,成山乡。预计实施进度为3年,从2026年至2028年。
项目投资建设社会住房公寓,出售给符合法律规定享受社会住房政策的对象。根据《住房法》第85条规定的投资者机制,经营开发项目的商业住房部分面积。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0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