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昆岛42株被没收的金梅来源

追踪昆岛42株被没收的金梅来源

4月10日,昆岛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林业局和林检部门提交报告,关于行政处罚和没收42株金梅

昆岛42株金梅来源不明

据管理委员会称,昆岛的自然森林目前有1,077种森林植物,其中包括许多木本植物,以及许多非木材森林植物,如藤竹、竹类、药用植物、观赏植物(金梅、铁树、白鹿等)。

金梅主要分布在昆岛自然森林中的土山、石山和天然沙丘上。

近年来,昆岛出现一些人进入森林采集药用植物(石蛤蟆、野菠萝、野葡萄等)进行买卖、泡酒,或挖掘、移植一些属于观赏植物的森林植物,带回家保存养护、修剪成观赏树,然后进行买卖、交换、赠送。

这影响了昆岛的森林保护和自然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2021年,昆岛县人民委员会(旧称,现为昆岛特别行政区)发布文件,指示加强对自然森林来源植物的开采、运输、买卖的管理,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2017年《林业法》第2条第16款的规定,林产品是从森林中开采的产品,包括森林植物、森林动物和其他森林生物,包括木材、非木材林产品、木制品、藤、竹、竹制品。

根据昆岛国家公园专用森林林检站的行政处罚档案,4月2日,联合检查组在昆岛特别行政区第5区孙德胜街36号地址(昆岛边防哨所旧总部)进行检查。

在此,检查组发现42株金梅由Đ.V.T.先生(38岁,边防军人)在该地址保存和养护。

T先生供称,他从大陆购买了45株金梅运到岛上,养护过程中有3株死亡,剩余42株总重量为0.38立方米。

T先生提议将在4月3日补充发票,并补充说有21株来自福井边防哨所运到昆岛。但至今T先生仍未能证明上述42株金梅的来源和出处。

因此,4月3日,昆岛国家公园林检站决定对T先生进行行政处罚,因其非法储存无合法档案的林产品,并没收上述42株金梅。

据管理委员会称,T先生在昆岛边防哨所(旧)保存、养护并塑造成观赏树的42株金梅是非木材林产品。

违规者未能出示林产品档案

在4月2日制作的行政处罚记录中,T先生未能出示根据2025年第26/TT-BNNMT号通知第11条第2款规定的林产品档案。此行为违反了2017年《林业法》第9条第6款(2025年修订补充)。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T先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或对上述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昆岛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已指示林检站继续配合昆岛特别行政区公安核实、澄清此事。

如果处理不符合规定,将考虑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将物品归还给所有者。如果符合规定,则坚决严肃处理,以加强保护昆岛特别行政区的自然森林生态系统。

这不是职能部门首次在昆岛对非法储存无合法档案的金梅进行行政处罚。

此前,2025年6月,昆岛林检站(原属巴地头顿省林检分局)配合昆岛县(旧)农业与环境处,对N.V.Y.先生(33岁,居住在第3居民区)制作林业领域行政处罚记录,因其储存23株金梅,总重量180公斤。

职能部门已对Y先生处以3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并没收全部23株金梅按规定处理。

紧急核实42株金梅来源

同日,管理委员会已指示专用森林林检站继续配合昆岛特别行政区公安及相关单位紧急检查、核实澄清42株金梅的来源。

管理委员会主任要求林检站主动与违规者合作,按规定澄清林产品来源。如果违规者能按规定证明林产品来源,则建议处理以确保民众权益并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违规者未能证明林产品来源,职能部门能证明上述42株金梅是从昆岛自然森林挖掘后带回保存、养护塑造成观赏树,则继续按规定处理。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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