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同塔省人民法院进行初审,判处被告范氏川(56岁,居住于同塔省东公东乡)10年监禁,罪名是“杀人”。
根据起诉书,2025年4月30日凌晨3点左右,武文良(54岁,居住于同塔省东公东乡)饮酒归来后辱骂妻子范氏川。当武文良熟睡时,范氏川用铁管击打了他的头部三下。
头部遭受击打导致武文良颅脑损伤、颅骨骨折、筛骨破裂,最终死亡。随后,范氏川洗澡、更换衣物,并服用了家中现有的多种西药企图自杀。
当天上午7点30分左右,武文良的姐姐武氏茂(56岁)来到弟弟家中,发现范氏川躺在床上不省人事,旁边有许多西药空壳,而武文良则死在卧室里,于是向警方报案。
范氏川的行为具有流氓性质,表现出对法律的蔑视和凶残。这种行为对社会特别危险,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对当地治安状况造成了不良影响。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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