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同塔省人民法院進行初審,判處被告范氏川(56歲,居住於同塔省東公東鄉)10年監禁,罪名是“殺人”。
根據起訴書,2025年4月30日凌晨3點左右,武文良(54歲,居住於同塔省東公東鄉)飲酒歸來後辱罵妻子范氏川。當武文良熟睡時,范氏川用鐵管擊打了他的頭部三下。
頭部遭受擊打導致武文良顱腦損傷、顱骨骨折、篩骨破裂,最終死亡。隨後,范氏川洗澡、更換衣物,並服用了家中現有的多種西藥企圖自殺。
當天上午7點30分左右,武文良的姐姐武氏茂(56歲)來到弟弟家中,發現范氏川躺在床上不省人事,旁邊有許多西藥空殼,而武文良則死在臥室裡,於是向警方報案。
范氏川的行為具有流氓性質,表現出對法律的蔑視和兇殘。這種行為對社會特別危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對當地治安狀況造成了不良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