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进四轮电动车司机须持有B2及以上驾照

海进四轮电动车司机须持有B2及以上驾照

经过多年四轮电动车在海进旅游区运营的模式,清化省弘进乡和弘清乡人民委员会刚刚针对此类车辆颁布了一些新规定。新颁布的规定已广泛通知,以便企业、电动车司机和游客知晓并执行。

据此,在海进旅游区运营的装有发动机的四轮电动车必须按规定注册领取车牌,具备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证书,并购买民事责任保险。

车辆必须样式正确,确保清洁、环境卫生。车辆两侧和前部必须按顺序编号,并标注公司名称标识。

车辆必须安装由权威机构安装的带铅封的计价器。在车辆副驾驶座前挡风玻璃上必须张贴规则表、票价、乡人民委员会、乡公安、主管公司总经理的热线电话号码。

四轮电动车司机必须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拥有公民身份证,并在弘进乡或弘清乡拥有常住户口或临时居住登记。

电动车司机需具备良好道德、人品、健康状况,不属于正在服刑期间的对象,不吸毒。

此外,根据新规定,电动车司机需参加由乡人民委员会组织的培训,按规定获得证书,穿着公司发放的制服,确保整洁、美观、礼貌。

地方政府鼓励每位电动车司机成为旅游导游,行为文明、礼貌、友好。

接载游客时,电动车司机必须在乘客上车前告知、协商票价(不得高于公示价格),或按计价器方式计算费用。

绝对禁止争抢客人、强迫加价、强迫客人造成秩序混乱,必须在规定运营路线的指定地点接载、下客。严禁擅自更改车辆颜色、尺寸、形状、特性。

对于违规行为,除了依法处理外,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将根据违规程度决定暂停车辆运营7至30天。

近200辆四轮电动车在海进旅游区运营

据弘进乡和弘清乡人民委员会,在广泛通知关于电动车管理的新规定后,乡政府要求在4月15日前,经营电动车的企业必须补充注册、检验、司机履历、劳动合同、相关文凭、证书。

目前有187辆四轮电动车属于6家企业在海进旅游区获得运营许可。

地方政府要求这些车辆只能在属于弘进乡和弘清乡辖区旅游区的路段行驶,每次停靠接载、下客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多年来,四轮电动车是众多游客选择在海进旅游区内移动的交通工具。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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