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進四輪電動車司機須持有B2及以上駕照

經過多年四輪電動車在海進旅遊區運營的模式,清化省弘進鄉和弘清鄉人民委員會剛剛針對此類車輛頒佈了一些新規定。新頒佈的規定已廣泛通知,以便企業、電動車司機和遊客知曉並執行。

據此,在海進旅遊區運營的裝有發動機的四輪電動車必須按規定註冊領取車牌,具備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證書,併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車輛必須樣式正確,確保清潔、環境衛生。車輛兩側和前部必須按順序編號,並標註公司名稱標識。

車輛必須安裝由權威機構安裝的帶鉛封的計價器。在車輛副駕駛座前擋風玻璃上必須張貼規則表、票價、鄉人民委員會、鄉公安、主管公司總經理的熱線電話號碼。

四輪電動車司機必須持有B2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擁有公民身份證,並在弘進鄉或弘清鄉擁有常住戶口或臨時居住登記。

電動車司機需具備良好道德、人品、健康狀況,不屬於正在服刑期間的對象,不吸毒。

此外,根據新規定,電動車司機需參加由鄉人民委員會組織的培訓,按規定獲得證書,穿著公司發放的制服,確保整潔、美觀、禮貌。

地方政府鼓勵每位電動車司機成為旅遊導遊,行為文明、禮貌、友好。

接載遊客時,電動車司機必須在乘客上車前告知、協商票價(不得高於公示價格),或按計價器方式計算費用。

絕對禁止爭搶客人、強迫加價、強迫客人造成秩序混亂,必須在規定運營路線的指定地點接載、下客。嚴禁擅自更改車輛顏色、尺寸、形狀、特性。

對於違規行為,除了依法處理外,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將根據違規程度決定暫停車輛運營7至30天。

近200輛四輪電動車在海進旅遊區運營

據弘進鄉和弘清鄉人民委員會,在廣泛通知關於電動車管理的新規定後,鄉政府要求在4月15日前,經營電動車的企業必須補充註冊、檢驗、司機履歷、勞動合同、相關文憑、證書。

目前有187輛四輪電動車屬於6家企業在海進旅遊區獲得運營許可。

地方政府要求這些車輛只能在屬於弘進鄉和弘清鄉轄區旅遊區的路段行駛,每次停靠接載、下客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多年來,四輪電動車是眾多遊客選擇在海進旅遊區內移動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