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同奈省公安经济警察室已作出起诉决定,对胡文卡(36岁,居住于胡志明市)发出暂时拘留令,以调查其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据初步调查,从2025年5月至7月,卡某收集、接收了来自不同来源的523吨普通固体废物。随后将这些废物集中堆放在同奈省宝荣坊租用的土地上。

在此地,卡某安排车辆运输废物进行倾倒,并以每趟800万越南盾的价格获利。
超过500吨废物全部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没有按规定采取遮盖、处理措施,导致臭味扩散,严重影响了周围环境。
为避免被职能部门发现,卡某雇佣当地居民使用拖拉机将废物非法倾倒在同奈省春北社2B村远离居民区的荒地。

然而,在向环境倾倒废物时,被同奈省公安力量发现并逮捕。
警方调查机关正在继续扩大调查范围,并澄清相关个人和组织的角色与责任,以依法严肃处理。
同奈省公安通知已向卡某移交废物的组织和个人,紧急联系并与调查机关合作,以服务于案件的核实和处理工作。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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