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计划,2026年4月,预计完成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跨部门协调小组的组建,以指导《特别城市法》草案的制定工作。在2026年5月前,完成各项资源与政策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提供咨询建议。
具体包括: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市委常委会、政府总理提供咨询建议;起草政府提交的登记调整2026年立法计划的文件,发送给负责起草咨询报告的部门。
随后,通过研讨会、专家意见征集会议(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主持),组织审查与研究法律草案的制定内容,包括评估法律草案中的政策影响、评估特殊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考察河内市的经验(如有)。
在5月20日前,胡志明市司法局完成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建立审查党的方针路线、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国际条约相关的法律草案的报告;起草法律草案的说明文件。
在5月23日前,向市委常委会第22次会议征求意见。
在7月30日前,通过征求意见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咨询、宣传等方式,完善与修改法律草案的文件。
在8月5日前,向市委常委会会议征求意见,以便在8月10日前提交政府。
特别地,在9月25日前,在政府提供意见、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审查后,完成审查意见的解释报告。
《特别城市法》草案的制定将为特别城市的发展需求创建一个制度框架,通过充分、及时地具体化党和国家的主张与方向,实现长期目标,为特别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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