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通过检查位于黄文智路(第6村,平政县)的安全摄像头,平政县人民委员会与平政县公安发现两人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因此邀请他们到办公室工作。
T.T.P.先生和H.T.N.T.女士(均居住在第6村)已承认违规行为,承诺不再重犯。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县人民委员会对每起案件处以15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据平政县人民委员会称,乱扔垃圾行为会导致环境污染、城市美观受损、排水堵塞、疾病滋生,影响社区健康。根据规定,在公共场所乱扔生活垃圾将被处以罚款并强制承担后果。
通过此事,县人民委员会建议居民提高意识,将垃圾扔到指定地点;同时宣传、提醒亲属共同维护绿色、清洁、美丽的环境,为当地文明生活建设做出贡献。
根据初步统计数据,自2025年11月至今,通过检查安全摄像头,平政县职能部门已发现、邀请工作、处罚了13名乱扔垃圾的人,罚款总额为2150万越南盾。
平政县人民委员会表示,自2025年7月1日起,县人民委员会已在空地、远离居民区的区域安装了46个安全摄像头。摄像头系统不仅服务于维护治安秩序的工作,还是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乱扔垃圾违规行为的工具。
技术应用有助于提高威慑力,逐步形成居民自觉遵守的意识。
未来,平政县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同时动员社会化以在更多位置安装摄像头,从而扩大监控范围,提高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的效率。地方政府还将加强巡逻、突击检查,以及时纠正乱扔垃圾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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