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假车牌皮卡车撞西宁交警者被判15个月监禁

4月23日,西宁省第四区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判处阮武怀念(21岁,居住于西宁省美仁乡福利村第四村)1年3个月监禁,罪名是妨碍公务

根据起诉书,尽管没有驾照,但2025年11月23日上午,怀念仍然驾驶一辆皮卡车载着车主朋友同行。出发前,怀念使用在网上购买的假车牌安装在车上,以避免被交警处罚。

当天约8时30分,怀念驾驶车辆在DT.816公路上从1A国道前往西宁省平德乡时,遇到西宁省公安厅交警处第二公路交警队的工作组正在检查车速。

发现怀念驾驶的车辆超速,交警人员示意停车检查。然而,怀念没有遵守指令,而是加速驾车向N2国道方向逃跑。

见此情况,工作组一名成员驾驶特种摩托车紧追怀念的车辆,同时向工作组组长报告信息,要求当地力量协助设卡拦截。

当天约9时,怀念驾车到达平德乡平德村第五村的巴善桥时,看到桥脚处有卡车停放无法过桥,后方是交警人员驾驶摩托车,怀念向左打方向盘掉头。

当怀念打方向盘并倒车掉头时,交警人员驾驶特种摩托车挡在皮卡车前方,要求怀念停车。

但怀念仍然继续驾车撞向特种摩托车,导致该摩托车倒地。交警人员从摩托车上摔出,但未受伤。

之后,怀念继续驾车进入居民区,拆下前方的假车牌扔进草丛,然后叫同行的朋友拆下后方的假车牌扔到别处。随后,怀念和朋友弃车步行逃跑。

调查过程显示,怀念的同车朋友未参与妨碍公务过程,因此不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该人因将车辆交给或让不符合条件的人驾驶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调查机构还建议西宁省公安厅交警处对怀念的以下行为进行处罚:驾驶汽车无驾照、驾驶车辆超速以及使用与车辆登记证书不符的车牌或使用非权威机构颁发的车牌。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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