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在高速公路巡逻检查过程中,6号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第6队)——交通警察局第6处(公安部)表示,已拦停一辆在永好-藩切高速公路上行驶、从胡志明市前往芽庄方向的客车进行检查。经实际检查,职能部门确认该车载客人数超过规定允许人数。
具体而言,司机N.N.H(49岁,住庆和省)驾驶固定线路客运车辆(路程超过300公里)载客达47人,而该车仅允许载客34座(超载13人)。该行为违反了第168号法令第20条第4款的规定。因上述违规行为,司机被处以1950万越南盾罚款。不仅如此,车主——菊松有限责任公司(庆和省)也因将车辆交给员工驾驶并导致违规而被立案处罚,对企业罚款高达7800万越南盾。司机和车主共计需缴纳9750万越南盾罚款,因其违规塞客行为。该客车司机表示,因假期,他不顾规定塞入更多乘客以增加利润。
据第6交警队代表称,客车超载不仅违法,而且潜藏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尤其是在长途线路上。未来,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职能部门将加强检查,严肃处理超载、在客舱或车顶载货、超重、超速等违规行为。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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